东方道教网---四平三圣宫
   东方道教网热烈祝贺四平三圣宫网站正式开通!
吉林省四平市,一座英雄的城市,因解放战争的辽沈战役而闻名中外,犹如一颗璀灿的明珠镶嵌在美丽富饶的松辽平原中部。 中国道教是华夏民族固有的宗教,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传承,已经溶入到龙的传人血脉之中。历史上四平市曾有道观多处,座落在今四平市道东南五、六马路之间,四纬路以南的道教永寿宫(俗称玉皇庙)。是由全真道龙门派十八代弟子朱永清开山筹建的道场,殿宇恢弘,神像庄严,有求必应,远近朝拜者络绎不绝,香火鼎盛。道教徒每日诵经讲法,祝愿国泰民安、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、经济繁荣,是四平市地区较有影响的道观。四平战役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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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第一条 为加强道教自身建设,继承道教全真派传戒仪轨,严持教义和规戒,具足正信,纯正道风,依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中国道教协会《章程》,制定本规定。     第二条 全真派道士受戒具备的条件:   (1)皈依“道、经、师”三宝,有传统的师承法派;   (2)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,威仪整洁,身心健康;   (3)年龄须在20岁以上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,出家住观三年以上,蓄发、大领,能习诵《早晚功课经》,本人自愿,经所在宫观考察同意;   (4)必须持有身份证明和当地道教协会及所在宫观的推荐证明信,由所在省级道教协会审核推荐。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地区,可由所在宫观推荐,报上级道教协会审核。   第三条 全真派传戒活动,由中国道教协会组织指导,传戒宫观承办。   第四条 宫观举办传戒活动,须征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,由该省级道教协会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后,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。   第五条 承办传戒的宫观,须具备以下条件:   (1)经过政府登记的道教活动场所;   (2)组织健全,管理严谨,道风纯正:   (3)有德高望重的方丈任传戒律师;   (4)有举行传戒科仪活动的能力;   (5)有传戒活动所需的殿堂、斋堂、寮房等法务、生活设施;   (6)有颁发给受戒道士的法器和经典;   (7)有传戒活动必需的资费。   第六条 传戒宫观提名的戒坛证盟、监戒、保举、演礼、纠仪、提科、登箓、引请八大师,须经中国道教协会确定后由传戒宫观礼聘。   第七条 戒坛八大师应具备的条件:   (1)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;   (2)已经领受三坛大戒;   (3)持戒精严,熟悉道教传戒仪轨;   (4)通达典籍,能开导后学;   (5)出家入道十年、受戒三年以上。   第八条 申请受戒的全真派道士,须填写中国道教协会印制的申请表,依本规定第三条由中国道教协会审查合格后,方可入坛受戒,统称戒子。   第九条 全真派传戒分为授大戒和授方便戒两种。戒子亲临戒坛接受传度,称为受大戒;不临坛的受戒道士,统称受方便戒。   第十条 常住宫观多年而年老体弱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临坛的全真派道士,可以受方便戒。   第十一条 全真派道士受方便戒,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,经中国道教协会核定,由戒坛按仪轨办理。   第十二条 传戒以《初真戒》三皈、五戒、十戒、女真九戒为基础。参照《中极戒》,《天仙戒》为备存戒条。   第十三条 净戒牒只作为全真派道士经过传戒(包括大戒和方便戒)传度的凭据,由中国道教协会制作,传戒戒坛颁发。   第十四条 宫观传戒按传统程序进行,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天。   第十五条 戒子应向举办传戒宫观交纳相应资费,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。   第十六条 戒子放弃道教信仰或严重违规犯戒者,经省级道教协会核准,由当地道教协会收缴净戒牒,并报中国道教协会备案。  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,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传戒活动、印发戒牒的道教组织和宫观,其传戒活动及所发戒牒均无效,并追究道教组织和宫观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  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国外全真派道士在内地宫观求戒,除具备本规定要求的受戒人员条件外,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其所在地有关道教团体、宫观的介绍信,由中国道教协会审定,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人坛受戒。  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。  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四平三圣宫联系电话:
张道长:13630992777
李道长:159434377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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